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研究中心,是经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成立,挂靠绵阳师范学院,由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在绵阳师范学院领导下和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绵阳市司法监狱系统、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绵阳市精神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各单位共同参与“中心”建设和共同致力于绵阳市监狱、戒毒所、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异常心理及行为的矫治与研究,并为其提供心理成长、矫正等辅导服务工作。为了使中心各项职能的发挥更为有效,需要有全面而系统的针对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的科研成果作为参考和指导。据此,现予发布《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并将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当前研究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探讨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新机制。
二、课题申报说明
(一)课题类别
中心立项的项目统称为“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级别为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市级项目)。 课题项目分为重点委托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特别鼓励申请者围绕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细致的调研,进行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本中心同时鼓励并欢迎申报者带项目经费申报,经费自筹。支持学校和相关教育管理部门联合申报和开展研究。
二、课题成果基本要求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重点项目以正式出版的专著结题,或者在北大核心、CSSCI来源或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如成果是研究报告,必须为中心或政府采纳使用方可结题。
一般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为中心学术与专业委员会评审认可的研究报告。
(三)申报条件
在绵各高校以及科研单位、相关事业单位、中小学都可以申报本中心项目;重点委托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或担任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至少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鼓励从事心理学研究与教学的教育管理者和一线教师申报。
以下情况不能申报:以相近方向已申报省规划项目或教育厅项目者,严禁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有本中心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截止。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报送中心电子邮箱(E-mail:scmyxljz@163.com),以纸质版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绵阳师范学院科技处网站(http://kjc.mnu.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址: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中心办公室
邮编:621900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81628191
E-mail:scmyxljz@163.com
附件1: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中心2017年度项目指南
附件2: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书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中心
2017年8月30日